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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工程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教材管理暂行办法
为了加强教材管理,提高教学质量,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,特制定本办法。 一、教材管理范围 函授、夜大学、成人脱产班、培训等办学形式使用的教材、自学指导书、辅导教材、实验指导书等教学必用书籍、资料。 二、教材费收缴与使用 1.
实行教材费预缴制度,教材费结算实行多退少补,毕业时一并结清。交费标准按专业、学制确定,在新生入学时一次交清。 2.
自05级开始,各函授站负责预收本站函授生教材费,
并应及时将预收教材费一次汇到河北工程学院财务处,汇款时提供交费学生名单一式两份,一份交财务处,一份由财务核实签章后交成教学院教材科。毕业时按多退少补的原则给函授生结算教材费。05级以前各级各专业仍执行原管理办法; 3.
对于转学、退学(含自动退学)、开除学籍的各类学生,应及时到教材科办理相关手续,否则多余教材费不予退回,转入教材基金。 三、
教材选用与征订 1.成人学历教育使用的教材,根据成人教育的特点和要求,由承担成教教学任务的院(部)教研室确定,并由院(部)主管教学的院长(主任)审批; 2.
各类成教学生必须使用本院按教学计划统一征订的规定教材,
教材选用与征订工作,每年在春秋两季进行; 3.
函授站、教学点使用的教材按预缴书费人数订购,新生使用的教材按各专业录取人数征订。 四、教材发放 1.教材发放按领书单办理,发出的教材要及时登记、记帐,建立必要的教材登记簿、教材库存帐; 2.教材发放按预缴书费人数分专业、班级进行。夜大学、成人脱产班每学期期末结课考试期间发放下学期开设课程的教材;函授生使用的教材在每学期面授结束前发放,以确保开课前学生领到教材。 3.承担成教教学任务的教师,限领一套教材,对于重复任教使用的同一教材,应使用两界以上; 4.
函授站负责发放本站函授生用书,各站应在每学期开学后,将各专业订购教材人数报教材科,由教材科统计、汇总并负责订购、邮寄,每次寄发教材,随寄教材清单一份,如有疑问,及时核实。 五、教材管理 1. 教材征订、采购有专人负责,根据教学计划和学生需要教材数量,编制教材征订计划,如遇课程调整,教材征订计划应及时调整; 2.
教材预交款要有专人负责收取和管理,专款专用,支付代办教材供应单位的教材款及教材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费用; 3.
教师用书按教学计划开设的课程,办理领书手续,并统一造册,由主管领导审批后,作为支付教师用书和财务结算的依据; 4.
本院教师编写、正式出版的教材,若确系教学需要,经主管院长审核批准,由教材科办理相关手续; 5.
由于教学需要自编的讲义,经主管院长审核批准,交印刷厂定价、印制; 6.
按教材订购的清单,办理入库手续,对所用教材必须及时验收登记,对验收中有问题的,在未弄清问题前不得入库,做到帐、物、卡一致,尽量减少库存,每学期结算一次。 六、做好教材库防火、防盗等安全工作。 七、本《教材管理暂行办法》自2004年
10 月 1 日起施行。
河北工程大学成人教育学院
2004年9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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